十年沉案南京大学119碎尸案,有新发现。
[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都是打口碟惹的祸?[/b][/color][b][color=#ff0000][/color][/b]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Fs:cbGH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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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S:A5w+^8vG\/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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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南大女生被碎尸[/b][/color] K&FVV@%V-i`b
[b][color=#ff0000][/color][/b]
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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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h+G}gT
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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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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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凶手可能是学医的?[/b][/color]
[b][color=#ff0000][/color][/b]
2008年6月19日21时49分,天涯社区网站突然出现了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首先声称,他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声明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b][/color]
[b][color=#ff0000][/color][/b] ^9O:g;Cx#g2qesU
“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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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热爱摇滚?"R'i1oh,Q9~F3_I8r
[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他们通过摇滚认识?[/b][/color]}3P~(X;Q7@E-~ h"Z"r"F
[b][color=#ff0000][/color][/b] i+v,w/bEE7Z
这篇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因为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内向的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za)cV0t5q'_{5`
'Z6k Ei*t `q
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G-lIH8z$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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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黑弥撒”就从这种极端音乐入手,勾划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b][/color]
[b][color=#ff0000][/color][/b] S+gM(h4a e#w
“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更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RI,[D: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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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aJW bOPj&Q
[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杀人源于心理阴影?[/b][/color]
[b][color=#ff0000][/color][/b]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惨剧?“黑弥撒”也给予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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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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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最后,“黑弥撒”还对凶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番描述:“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font=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b][/color][/font]
[b][color=#ff0000][/color][/b] 3Od3\"o5w6r*EU
“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6月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接着,“很多的”用了3000多字,写了三个部分,分析为何“黑弥撒”可能是凶手。Oy%@*W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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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认为,“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黑弥撒”“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黑弥撒 南京碎尸凶手?LrIA%g
[color=#ff0000][color=#000000] [/color][b]“[font=黑弥撒]黑弥撒[/font]”:是真凶我会发帖?[/b][/color]4lFap9H
[b][color=#ff0000][/color][/b]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5@a7[5Toj^7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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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作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是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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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8gf,t2T%WQ
对网友们对自己就是凶嫌的怀疑,“黑弥撒”觉得很好笑:“想一下,真凶会蠢到直接在网上叙述作案经过并且留下自己的QQ吗?警察要找到我并不难。”
作者原帖[天涯的帖已经被删除了]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NL.DR6Djo|#t @W8iOa!W2k6ZO*R-V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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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i}B_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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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K'l [ D@*?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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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j:u`:Q2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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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Pf6cZ8Q0f&d-F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My})tI s!u%iZ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d5JO@(x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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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网友ID“很多的”评论:
网友评论:1doA:T}@~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I fg2s(T4AS W:A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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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9s*i6o(Bz%S{&tW*o;U^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QG9h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3wa$m"r3?:cG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6MS wb qI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4c5A Z5Y/mN"l9?U;S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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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K'Yb(x(aL O^+o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oa Q5v:Y'JS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7Z j `V z7\-c&W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V&j+a-lz-?]U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a(r5G1Q2|9e @!Cu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o jZsC:J4A6`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vk%rL6_~9X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0P/_ Eo%r(FZ#X6S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fY`!{l!T8r0[&N%f 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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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m.F;xtn5NZK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ZZOu5W$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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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J.`b'reNTv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0h:^{2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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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1^%B0iQ_+}'G$l(@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gR,A9yKm0l"G3P2D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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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W^? W`L,[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n)]c EC8f*{P
LX:pE K%Y)n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Ip])N VL0N.NC-D
1、楼猪是凶手;k`2mGt T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gg M"I?c#F w8}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I_$]_3MV)Q
4、我咋这么无聊?
其他网友回复:
作者:太阿无柄 回复日期:2008-6-20 15:57:05分析得很不错!!!
黑弥撒???让人不由得身上冒冷气的名字。。。
LZ出来辟谣说他12年前上初中。。。
F ef/gU#As
这么急于撇清一个本来和自己毫无干系的事情(本来别人只是随意说说而已,谁会当真呢?有必要澄清吗?)有不打自招的嫌疑。。。x8` N'qJZa
%~6I(G'B?S`x
假定他12年前上初中,大家设想一下,一个初中生可能会对一件这么样的案子感兴趣吗?到现在还念念不忘?令人难以置信!如此长文,应有隐情。又一大疑点。。。/w Lq_W l9Wvg3C
&dU1s%WP)G7eA2WYv
现在LZ还会现身吗?大家翘首以待吧。?6t6x)F8YEVn
我以为,南京的筒子应该马上向警方反馈情况,对此人彻查,排除他的嫌疑。即使不是,也费不了啥!!!u9N-gs N(@7g
我可是放下暴跌的股来关注此案哟,相信直觉,行动吧!!!!kEZ4};P&k E!xQ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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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KM41 回复日期:2008-6-20 15:59:26
安东 山德 拉维(Anton Szardor LaVey)却是个邪教教主,他于1966年在美国创建了“撒旦圣堂教”,崇拜《圣经》中邪恶的魔鬼,此人甚至自创了一本《撒旦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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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教最早出现在12世纪,从那以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撒旦崇拜,在形式上有些出入,但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BlackMass)的仪式来进行的。崇拜撒旦的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最典型的解释是,撒旦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撒旦教,则是对基督教、犹太教精神统治的一种极端反抗。 3C2g-o.aFG@N}#}
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屋顶上的鸽子 2008-06-09 15:08 检举l9l4^o5\+A%f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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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怀疑楼主。建议社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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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6:21:33 c8|d^t-R
凶手也许是因为认识了被害人,才动杀人念头.
也就是说并非为了杀人而去结识被害人.`C'G`9N,unW+u pC
属于突发事件,所以导致案件难度很大.突然在某一瞬间,凶手发现自己脑子中杀人碎尸欲望实施可能性非常高,环境,时间,所有条件都符合.某种存在于身体内很久的欲望和想法突然有机会得到满足.
被害人成了某种想象场景的一部分,凶手直接去做了实践. xa+g"Q+}[5@dh
如果凶手是个男人(虽然没任何证据和根据能推测他是个男人)Kr7g,c J
他可能身高不高,内向胆小,偏瘦甚至有份稳定工作,也许是机关单位之类的.注意分尸一个人,也许要用许多天的时间,可能4-5天天,由于当时天气寒冷给他制造了一定条件.凶手应该不擅长暴力,仅仅因为机会太好了,他才去下手.3l{3Uo3{!WO9i1n4kcZ
如果凶手是女人,那所有猜测都不成立了.+JpNV?m[5E9S ?-b|y
希望有天凶手良心发现去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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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claire 回复日期:2008-6-20 12:04:04 x|JM5u2k'_
而且我感觉大家想法中有个漏洞
就是认为凶手一定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