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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x 发表于 2008-10-5 15:29

厦门房价降低 购房者国庆高举标语要退房

“买房子,没法活!买房子,没老婆!” m8e4V6M ]Gx!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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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bp{x 50多位购房者的呐喊,制成录音,播音嗽叭在开发商的售楼处反复播放,吸引了不少围观者。10月1日上午,集美某楼盘的50多位购房者聚集在开发商岛内的售楼处,他们高举“骗子”、“退房”的标语,要求退房。 _0l8A@%?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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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厦门国土房产管理局的网上公告,记者发现,黄金周期间,岛内、岛外各区,均出现一定数量的退房记录。 Q H:S;e:wA-Xh8j
风波:房价降低家庭矛盾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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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些购房者说,他们去年购买的商品房,房价从最高时的7000多元/平方米,降到现在不到4000元/平方米。这些人当中,有的男女恋人为此闹分手,有的夫妻为此互相责备、争吵不休,有的退休老人为子女背负高额房贷彻夜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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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y9zp s 购房者龚小姐是2007年11月在该楼盘开盘时,排队直到晚上才买到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开盘价是每平方米6000多元起,楼层好的要卖7000多元。龚小姐告诉记者,她在湖里区一家贸易公司当业务员,去年一个月还有4000多元收入,能够负担每月2600元的房贷,但是,今年贸易不好做了,她的业务也逐月下滑,每月收入降到了3000元左右,还贷压力快把她压垮了。 .x`e:eR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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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w-c\H#U,}t 在这些闹退房的购房者当中,还有一位女士说,她昨天晚上刚被丈夫臭骂了一顿,因为,正是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丈夫才同意以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买房,可现在,即使他们夫妻打算放弃首付款,银行还是会上门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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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买房亏钱,比炒股更可怕。买股票最多是你投入的钱全没了,可是买房产通过房贷有杠杆效应,不但你投入的钱全亏了,房子还可能变成负资产,成为你未来十五年的负担。” -h(us m5_p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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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ga"W?kb 自从开发商今年年初打出每平方米4088元的降价广告后,近百位购房者,在业主论坛上聚集,探讨对策。最终,他们一致要求退房。今年以来,他们已经多次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但都没有得到回应。因此,国庆放假前,他们就约定,趁国庆假期有空,一起找开发商协商。现状:黄金周退房业主数量不少 Sd+m;nB:s(J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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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在厦门国土房产管理局网站,“商品房预售合同注销登记(退房)公示”栏中,思明区嘉禾路、莲前路,湖里区悦华路以及岛外的同安、集美等地,近几天都有退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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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先生在莲前东路一小区买了一套小户型的商品房,目的是投资。按照合同约定,房屋在年初交房时应配备煤气入户等各种设施,但开发商却并未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因此,王先生一直拖到了9月份,不愿接收房子。就在双方为交房条件僵持的这几个月,房价持续下跌,降幅超过四成,这进一步促使王先生决定退房。 u(ZbSG)T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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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e$l ? 王先生说:“按照合同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房屋的配套设施,我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在“黄金周”前一天,王先生就向工商部门投诉了开发商的行为,而黄金周期间,他继续与开发商“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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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岭路一小区也有数十位购房者在闹退房。该小区业主在论坛上发了“一期业主的愤怒”,因为,该小区二期楼盘的价格比一期低了许多。因此,不满开发商降价的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补偿或者赔偿。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一期购房者,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房。 I} @NB6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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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Sd0S2[Y 理由:表面上是“开发商违约” l4G E4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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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股票,跌了,不可能要求退股;同样,买房子,跌了要求退房,也是违反合同的。对此,这些购房者说,虽然房价跌了,他们很难受,但也明白,这并不能成为退房理由。 M F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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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W4d(v%| k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他们退房的表面理由是,开发商违约。他们拿出了开发商的售房广告,指出售房广告上许多承诺都没有兑现,比如房屋结构变了、小区周围的配套少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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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Op`PI$Ecw 有的业主坚持要退房,但也有一部分购房者说,他们也担心这样闹下去两败俱伤,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就更没有钱建配套,可能导致烂尾工程。因此,也有的业主认为,只要开发商做些适当的补偿,就能够接受和解。 j0J&_X/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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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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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况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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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h |#j?'`t:Ay,g:m 据了解,通常在八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把房子退掉,讨回房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第一,延迟交房。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第五,房屋质量不合格。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第七,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第八,无法得到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g aD `7R+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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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x2B Zq&e-\S-R 律师说法 KRmn*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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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8R H:_B3Z1Rm 因降价而要求退房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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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D5DZ)C{r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如果购房人仅因为房价下跌就要求退房,这是违背契约精神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3X0[%? z&k#N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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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方面看,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当信守,变更或解除合同要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但是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都是以市价买入房产,订立合同时并未显示公平,所以不能撤销购房合同。至于民法理论上的“情事变更”原则,在此也不能适用,一则我国《合同法》颁布前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立法者认为该原则不适合我国实际情况;二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外国也仅适用于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目前闹退房的都是前几年已经履行的购房合同,故不适用。 gLI0gC'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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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理方面讲,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当时看好高房价而买房,如今房价大跌虽后悔不已,但将此损失转嫁他人并无法律依据。其实,前些年买了房的购房者只要是一个量入为出的消费者,则如今不管房价如何下跌,都没有太大影响,房屋照住、按揭照交,以后房价回涨,损失也有希望涨回来。房价下跌的“受害者”,通常是超前消费者和炒房族。应该说,他们在房价疯涨的时候,做出的错误的选择,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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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不能成为退房的理由。但是,如果开发商有其它方面的违约,且达到可以依法依约退房的程度,过去楼市景气时尚可容忍,无需退房,如今已不可忍,故要求退房,这只要理由合法,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就可以退房。( 陈捷 房舒)

看房人 发表于 2008-10-5 17:29

厦门1平才4000多啊.....为什么龙岩房子要这么贵....需要房价在使劲降...穷人才住的起

魚子酱 发表于 2008-10-5 19:19

[quote]原帖由 [i]看房人[/i] 于 2008-10-5 17:29 发表 [url=http://www.lybuluo.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91190&ptid=35816][img]http://www.lybuluo.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VK{:Q0tg(Je1N 厦门1平才4000多啊.....为什么龙岩房子要这么贵....需要房价在使劲降...穷人才住的起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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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K$y2f!I 那你也要看哪里的房子啊? 是岛内 还是岛外.........m_W;q"Fb%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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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平才4000多的房子 估计也不怎么滴

冷岩 发表于 2008-10-5 23:52

哪里买得有这么偏宜的啊,我来接手

laishanbin 发表于 2008-10-6 18:40

龙岩太贵了

zhangcanhuang 发表于 2008-10-6 19:22

龙岩的太贵了,使劲跌啊

ynjq940 发表于 2008-10-7 15:30

买房总比炒股大亏好。君不见,股市中亏70、80%的大有人在,买房才亏多少?贷款??你亏本把房卖了不就得了,与股市中亏的人比你还赚。

石仔 发表于 2008-10-7 17:39

哎,深表同情一下,我还能说什么呢

丽鬼 发表于 2008-10-7 23:04

[quote]原帖由 [i]ynjq940[/i] 于 2008-10-7 15:30 发表 [url=http://www.lybuluo.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93288&ptid=35816][img]http://www.lybuluo.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H|$q&bU/}}US [
买房总比炒股大亏好。君不见,股市中亏70、80%的大有人在,买房才亏多少?贷款??你亏本把房卖了不就得了,与股市中亏的人比你还赚。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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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nO o$iSk g 问题是现在新房的价格比二手的差不多,甚至低,且没那么多税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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