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冷岩 于 2008-5-30 09:30 发表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那些极力建议撤消城管的朋友,请听听我说说好吗,如果一个城市的人民素质已达到高度文明时,大家都能做到自我约束,共同维护这个城市秩序的话,那么自然就没有城管存在的必要,大家知道,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素质还普遍不高(也就是我们讲的两个文明建设),这就需要各行各业的管理机构去加强管理,被管理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就是你们说的自由失去,当然这种自由是建立在别人的不自由之上的,是不可行的(比如我随意在你家门口摆摊设点,影响你家的环境卫生和出入自由,那么自然我们就形成了矛盾,就需要相应的管理机构去协调和管理,如果我就是不搬走,那么管理者就可以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强制力)当然在行使行政强制力过程中,必需按法定程序进行,由于我国行政成本高,各地受编制影响管理人员不足是个普遍现象,因而招聘了大量的协管人员,这些些协管人员在管理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和贡献,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然而这么大的队伍难免素资优良不齐,这就需要在管理过程中不断的去完善和改进,当然,管理者的行为要受各方面的监督,包括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大家应该从换位思考的角度科学合理地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确的去思考和建议,共同管理好我们的城市,我这里说的不单指城管,而是各部门。
相当客观~~~总之,这就是人民内部不可调和矛盾~至少是现阶段不可调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