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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无题........................

..................无题........................

我还记得,她是在2002年4月13日,送给我这只戒指。那天,是我的生日。这只戒指分成两个,一个亮银,一个雾面。两个各成锯齿状,却可以紧密的合在一起。套在左手中指,不大不小刚刚好。我还记得生日的前几天,她抓着我的手仔细端详。我后来才知道是为了这只戒指。那时候的感动,到现在还烙在脑里。   她曾说过,亮面是我,总是光彩夺目,吸引众人目光。而她是雾面,存在只为了衬托我的风采。但是却仍可以紧紧的密合在一起,就像这只戒指。   
这只戒指我每天戴着,每天。有时候她会突然抓住我的左手,看到戒指还戴着,她才会满意地笑笑。我故意问她,干嘛?她总是说没事没事,却藏不住眼底的高兴。我知道她在乎。毕业了,我们就分手了。而我仍戴着这只戒指,不曾摘下。   
   是依恋?是怀念?我没有仔细想过。或许只是单纯觉得,这戒指很好看,所以才戴着。也或许,只是因为懒得摘下,所以才戴着。总之,我没想过这些,只是戴着。   
   这只戒指,又陪我经历了一段感情历练,那时候的女朋友总说,这只戒指很适合我。素面的外表,却藏着花俏。就像我,斯文的外表,却藏着点坏。   
天天戴着,戒指随着时间,慢慢失去原有的光泽,甚至有几个清晰可见的刮痕,戴在手上也不再有原先的耀眼。   
很快的,跟她的感情也告一段落。她说,我还想着的,是另一个女孩,是那一个送我戒指的女孩。   
我并没有挽留,也没有可惜,我对这只戒指,只是一种习惯,如此而已。而她竟然跟一只戒指吃醋。真是可笑。   
   直到后来,这戒指搞丢了,在泉州街头。我还记得是2003年12月,因为直到那时,我才知道我对这只戒指,不只是习惯。   
   中指上留着一圈白色的痕迹,模模糊糊却清清楚楚。我的右手总会不由自主的去摸着那白色的痕迹,那原本戴着戒指的地方从那之后,我的左手中指整天不对劲,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急着想要找回来。好像是戒指的重量,是戒指的触感,总之,就是不对。又去买了另一个戒指戴上,那新的戒指长什么样,我也忘了。重量不对,触感不对。感觉就是不对。很快被我搁之箱底。  回龙岩后,我发疯似的在各个地方寻找同样的戒指。所有的闹区,有卖戒指的店我都绕过了。找不到同样的,亮银和雾面,成锯齿状密合的戒指。   停滞在福州,晚上在闹区的商厦,终于让我找到一只一模一样的。我惊讶地大叫,也不在乎多少钱,把这只戒指买下来。   店员小姐还说,这只戒指是蛮老的样式了,现在很难找,她们的店里面也只剩下这一个
这我当然知道,我找了足足几个月。   
可是套上去之后,却发现,仍然不对。这段时间,整个人瘦了,戒指在左手中指上头晃晃的,也不再习惯戴上戒指的感觉。戒指的大小没变,却是我,变了。而戒指上闪耀的光亮,好像在告诉我,这只戒指,仍然不是那只戒指。这戒指,仍然不是2002年4月13日那个生日礼物。
     同样的戒指买得回来,买不回来的是,她在这戒指上留下的感情,和我在这戒指上留下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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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所拥有的幸福
杀不死我的人让我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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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擁有過.也是幸福的!!
2008-09-10
12:08

那時候的我們,你們,他們。

這時候的我,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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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去后悔当初呢?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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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要抓住,不要随便就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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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酸..  人真的应该好好学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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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拥有过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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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
[M]
If one day I can no longer tolerate, I will choose to leave .
茹 果 峟 辷 天 皒 忍 無 可 忍 旳 時 候 , 皒 會 選 擇 離 開 。                    

                                                                                   亲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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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风尘女子

2008年01月18日 星期五 14:33
  那年五月,我二十二岁。   头一年我大学刚毕业,我们班一共三十人,半年内找到工作的,只有两个。有二十八个失业在家。我在各种各样的人才市场应聘了一百零几次以后,决定 放弃继续找工作的念头。我扛着一袋子书,兜里装着五千元,向北方出发。后来我就到了一个临近沙漠的小城,在一个名为灯红酒绿的宾馆住了下来。其时天色已 晚,出门吹风散步,见不远处有一音乐茶座,门头灯光暧昧,欲进去观摩一番,终又觉得这种地方潜藏着危险,凭着人类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超强嗅觉,我退回了灯 红酒绿,在大床上躺下,然后,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拿了一个精致的木牌,到这个城市的火车站附近,摆起了卦摊。我提一下,我上大学学哲学的。那时候有一个老教授,开了几门课,都与算卦 有关。他还出过几本教人算卦的书,算是行内的权威迷信专家。我则是他的得意弟子,因此胡弄人我是强项。坐下不久,斜对面过来一个女孩,袒背露肩。不但衣着 超前,而且长得还美。眼大,嘴唇有厚度,性感。凭感觉我知道她可能干着与娱乐行业有关的工作。她没来我的卦摊前算卦,甚至没有朝我的卦摊看一眼。但是她还 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她性感的嘴唇,她的胯也摆得很风情。她的裙摆是条状的,一条条地朝着不同方向散开,光洁的小腿在碎布之间快速地滑动着,我 神魂为之颠倒了。我把六枚康熙年间的铜钱在手里摇了摇,散开在地上,得了一卦。是水火即济。我觉得有戏。一个人流落在外,很想找个女人陪着,不至于每天枕 孤衾的。随后我就收起了卦摊,向远处风姿绰约的她走去。
  我在她身后懒洋洋地跟着,后来发现她走到了灯红酒绿宾馆附近,走进了音乐茶座。
  当时正是下午两三点,太阳刚刚西斜,街道上铺着一层流水一样的光芒,耀着人的眼。我站在那个华丽的娱乐场所的门口,抹了下脑门上的汗珠子,甩在 地上,从包里掏出签筒,摇了一签。大吉签啊。叫宝剑出鞘。就是说,武器要派上用场了。但是我当时觉得这一签的签名很是搞笑。不过对我来说,只要是大吉就够 了。我害怕警察叔叔。我总觉得,娱乐场不是正派人去的地方。但因为有这一签壮胆,便掀起那个无数细小的绿珠串成的门帘,走了进去。里边光线很暗,刚进去, 我没敢动,怕一步走错,碰在什么东西上。慢慢眼睛适应了厅内的亮度,看见她正站在台前,跟里边一个女人聊天。她是四川口音。四川口音我喜欢,四川女子说 话,有一股男儿气,嗓子里透着豪爽劲。
  我尽量装作老手的样子,问了包间的价钱,零食和酒的价码,然后直入主题,问有没有小姐陪唱。她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坐在吧台后边的老女 人说:有,一小时一百五十元。然后指着四川女孩问:她咋样?我控制着激动的心情,说:就她了。那女孩领着我向里边走去,进了一个更加昏暗的房间。我坐在沙 发上,把头搁在膝盖上,双手抱着脚腕子。她坐到我身边,离我很近,我能感觉周遭的气温正在迅速升高。她说:跳个舞吗?我把头埋在两腿之间,从我的腿下传来 刷刷的声音,我的两只手,正在猛摇签筒。那女孩子好奇地把身子伏在我膝盖上,向下看着。她惊讶地说:你在干吗?我说:打卦!一只签掉了下来,又是宝剑出 鞘。女孩看了那只签哈哈大笑:宝剑出鞘?说着一把拉起来,走到屋中央的空地上,两条细长的胳膊环绕着我的腰,头搁在我的胸脯上,我则在思考宝剑出鞘的深刻 含义,跳得三心二意,好在她舞得很慢,我漫不经心也不至于踩着她。
   之后我们坐下,我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的温度,发觉自己在高烧状态中,于是我确信自己已经开始喜欢她了。于是我语气缓慢地说:我爱你。我那时候 表情相当认真,也非常真诚。在我的印象中,女孩子是不能随便搂随便抱的,否则,你就应该对她负责。她说了句让我吃惊的话:你想娶我吗?我犹豫了一秒钟,顺 着她的提示往下想,觉得能娶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儿,即使她所从事的行业让世人不能接受。我说:当然。她拉起我的手说:走,跟我去一 个地方。
     我们走出音乐茶座,外边的阳光哗哗地流淌着,从天空到地面,从穹隆到无垠的平坦。阳光在她黄色的发梢上跳跃着,她甩了一下头发说:我上去找 个东西。她跑到了隔壁的灯红酒绿。原来她和我住一个宾馆。不久她脸颊上涂抹着兴奋的笑容,手里提着一个傻瓜相机和一个小包包,兴冲冲地跑了下来。她拉着我 的手,走到街边,挡了一辆出租,对司机说:去血石峡!一路上,我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的眉眼,她的每一个笑容的变化,我都深深地埋藏在记忆里。我想, 我真的喜欢上她了。或者说,我爱上她了,包括她如花似玉的身体到七零八落的行为举止,我都喜欢上了。车驶出城市,走在荒野中,她拿手摸着我的脸庞说:我们 即将去的,是一个恐怖的地方。
     那个叫血石峡的地方,围着一道白色的围墙,还有一道同样刷上白漆的铁大门,但是大门开着。大门旁边有一个小小的窗口,上边写着“售票处”, 我走过去买票,发现里边并没有人。她笑着说:这地方经常没人值班。她说这句话时,眼里透着诡异。我甚至有一刹那,怀疑这里会不会是个坟场之类吓人的地方。 我把她的手卷紧在我的掌心里,感觉她的手很冰。我问:为什么你的手像蛇一样冰凉?她笑了笑说:我是冷血动物。说话间,我们已经走进了血石峡,眼前是一片开 阔的沙地,上边流着一条河,河水看上去血水一样,火焰一样翻涌着,我惊得站住。她说:你知道为啥这水是血色的吗?我摇了摇头,突然觉得四面都有挺邪乎的风 在鼓荡着。我的发在零乱的飘,她的发也在零乱的飘,她的裙摆和我的裤角,都在哗啦啦作响。我们站在了那条血河的岸上。她倒退着滑倒我的背后,双手搂住我的 腰,脸贴在我的背上。我低头细看,发现那水还是清澈的,之所以为红色,原因是下边的河床,是猩红色的岩石,我感觉被人在身后推了一把,便向下栽去,摔在水 面上的刹那,我准备惊呼,但是及时想到这样不太像一个男子汉的行为,就抬起右手,把嘴巴捂上。就在整饬情绪的过程中,我水花四溅在了河水里。她在上边一边 跺着脚,一边狂笑,头发向天上竖起起,看上去像个女巫!
  她也跳了下去。河水并不深,她把我拉起,我们一起走在血河中。那河水非常之宽阔,延伸向前一公里,是一个血色的峡谷,峡谷同样是猩红的岩石构 成。走进峡谷,水已经齐她胸一般深了。她脱掉上衣,举在手里甩着,嘴巴张开张圆,吐出一串串奇怪的声音,表达着她的兴奋。她手上甩着的是一件黑色的衣服, 因为湿透了,并没有随风飞扬。之后她松手,那衣服就在血色的波浪里,一沉一浮,向远处悠哉游哉地去了。我极目远眺,直到那一团黑色消失了,才回过头看着 她。她的乳罩也随水而去了,乳房露出水面一半,像个切去一半的南瓜,骄傲地向世界炫耀着自己的存在。乳头随着浅浅河水的起伏,正时隐时现,在血色的水面 上,像两点雪一样白净着。她看了一眼自己的乳头,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把一片片媚态送到我眼里。我一如我过往地发着呆,并没有冲动地飞过去,把她揽在 怀里,去亲吻她的胸前背后。我还是羞涩地把目光压到水里,看着血光鳞鳞水下奇形怪状的猩红石头,就如入定了一样,再也不敢把头抬起。她雪白的手腕探过来, 揪着我的耳朵,把我的头揪到她胸前:喜欢不?我闭上眼,不敢睁眼,觉得就要窒息过去。隐约觉得得一个湿漉漉的小东西,挤进了我嘴唇里,又冰又凉的。像是枚 刚从水里涝出来的葡萄,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咬破。那小东西磨着我紧扣的牙齿,我把她的手掰开,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在水里开始疯狂地逃 跑。她在后面追着,一边哈哈地大笑着。那夸张的笑声,似乎要把天空上整密的蓝色都震得碎裂了,并且要掉下来了。
  她跑到了我的前边,驰上了河岸,她边跑边解掉裙子,她像一匹没毛的小马驹一样裸奔在沙滩上,一直奔向悬崖,沿着一道狭窄的小路,爬进一个赭色的 洞穴里。我站在血红的岩壁下,思考着要不要上去,和她一起在洞穴里开始不可预测的未来。她瞪着我,表情严肃,似乎有一种观望,并且随之会有一种决定做出一 样。我不想让她失望,就爬上了洞穴。我把上衣解下来,说:把手举起来。她像孩子一样听话,把胳膊向上举起,我就把衣服给她套上。她站起来了,我的上衣够 大,下襟一直罩在她的膝盖上,这样她看上去就不会给人一鉴无余了。我做完这一切,长长地吁了口气。她目光里有泪。背过我,轻轻地抽泣着。我正准备过去安慰 她,她扑了过来,趴在我的身上,我轻轻地抚着她的背。一时寂静无声。她从我怀里钻出去,从洞穴里跑出去,我不知道她干什么去了,只觉得洞内空空的,又阴又 冷。我在洞里随意走着,看到洞壁上到处刻着神神鬼鬼的像,洞顶还有一些八卦图。再往深处走,还有一些烧过的纸灰,不时飘起来,又落下去,便蜇伏在地上,一 动不动了。
  她跑了回来,提回了那个小包和傻瓜相机。她把相机放在洞口,又飞快地跑回来,和我坐在一起,搂着我的脖子:我们照张相吧。亮光闪过,她又开始翻 包,从包里拿出三张照片。她说:这三个人都说要娶我的,可他们和我睡过了,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兑现过他们的诺言。现在想来,他们都为了我的身体,才拿甜 言蜜语哄我的,你呢?她认真地看着我。我没有说话,感到全身的皮肤正在往出长一种绿色的毛发。我看着地面,思考着一些我并清楚的问题。她说你看这三张照 片,我抬头看上去,上边是她和三个男人的合影。都是在这洞里照的。她都没有穿衣服。那三个男的,衣着不同,但面孔都被烟头烫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她说:我烫 了他们的脸,就不再恨他们了。真的,我不再恨他们了。良久,她又抬起头说:他们都要我的身体,只有你,还记得给我的身体披上衣服。她眼里有一些泪花。我木 讷地说:白雪,你要相信,我和他们不一样。她使劲地点着头。她说: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已经从家里出来一年了;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够了,我没脸回家,我 想找一个爱我的男人。我搂着她的肩膀,让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我的胸前。我们看着洞外,当时天色已经不早了,夕阳凄凉的光芒,宛如一首哀婉的曲子,萦绕在洞 口。我挽着她的手,认真地问:真的嫁给我吗?她说:你得再想一想,想好才好。我说:我是一个孤儿,没有父母,所以也不会有人干涉我的决定。她看着我,看不 出来是高兴还是忧愁。我那时候认为,一个孤儿,喜欢甚至爱上、并和一个风尘女子结婚,实在是天经地仪的事情。
  我们在黄昏之时,涉过血色的河水,把我们的倒影,投在波光鳞鳞上,走出了血石峡。
  夜间,我们回到了灯红酒绿宾馆。她问我有什么嗜好,我说喜欢吃茶。她就跑出去,买了半斤龙井,给了沏了一杯。我把茶杯捧在了手里,嗅着清芬的茶 香,舍不得一下子喝完,就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着。我第一次享受到被一个女人关怀的滋味,心里的感觉甚是幸福。当我把那杯茶喝完时,我就觉得她是我命中注定 的老婆了。夜间,她爬上雪白的床单,打开雪白的被子,把自己裹进去,躺在床上看书。我则坐在椅子上发呆,不知道自己该睡哪里。她看了一会儿书说:你也上 来。她把被角掀开。我就和衣上床,因为是单人床,所以我和她靠得紧紧的。我从身后抱着她,双手环在她的胸前。她则在看一本书。记得那本书叫《最后的绝 望》。我的头抵在她的脖了后边,她的发香幽幽地飘进我的鼻孔里,为些我感到些许迷醉。后来,她睡着了,我也睡着了。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她站在镜子前涂口 红。我忙穿起衣服,说:我得到火车站前摆摊去了。她说:我今天去租一个房子。
  我迷迷糊糊地应道:好。
  那一天天气好,我的收入也很好。进帐三百六十八元。这可比上班强得多啊,我想她以后什么也不用干,我也养得起她。傍晚之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 租到房子了。有电视,有厨具,一切都是现成的。二室一厅,我听了非常高兴。就收摊向她说的地址走去。那是一栋楼的三层。我走到门边时,吃了一惊,因为门的 两侧贴着喜庆的对联。甚感惊讶,以为是不是她说错了地方。因为门虚掩着,就蹩足进去,见墙壁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喜字。我和她在洞里照的那张照片,也被放大 了,围着红绸彩带。照片上她披着我宽大的上衣,我光着上身,拘谨地笑着,她则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搂着我的脖子,她的模样看上去,是那般可爱,而且憨态可 掬。我从来都没想到,我的结婚照竟然会是这样的。看着却觉得挺开心。我从客厅走过,见她正在整理被褥,我偷偷走进卫生间,又摇了一签,不料是大凶签:血光 之灾!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莫非,我不能与她结婚?莫非,她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之后我到卧室里,从背后揽住她的柔软的腰肢,她转过身来,我看着白皙的脸庞,认真地在她的右脸上亲了一下。她笑了笑。夜间,她做了些菜,我们摆 上红酒,一边碰杯,一边吃菜。但是话很少。想来终究是认识的时间太短,而我又是一个闷人的缘故,所以感到无话可说。两人喝了两瓶红酒,我平时就无饮酒的习 惯,不觉间头就有点晕了。路也走不稳了。她则脸泛霞光,旖旎着无限春意。之后我们都洗了澡,都没有穿衣服,光着身子坐在床上。
  我们面对面坐着,那时候我很激动,有点硬咽了。我终于有家了,有一个我爱的女孩子了。我们凝视三分钟后,都目光热烈着,嘴唇下意识地蠕动着,准 备接吻。我把头凑过去,但是她却把头拧开了,审视着我,目光很是锐利。我被她看得心里有点发毛。她说:我不是人,我是蛇妖,你跟我睡了就会死的,我会吸了 你的血,你会变成一具干瘪的尸体!当时窗帘哗啦啦地响着,风也大,觉得背上凉飕飕的。本来想去关上窗门,一听她的话,竟然不敢动了。她表情严肃起来了,说 了句让我至今感到震惊的话:你打我十耳光,我就从此和你在一起,做你终身的女人。我低下了头。我马上意识到,蛇妖是个玩笑,不过打她,倒怕是发自她内心的 声音。她以前做小姐的,大约有一种负罪感。她见不啃声,也不打她,声音也严厉起来:如果你想娶我,就打我十耳光,要狠!我举起了手,看着她,她的面孔显得 相当决绝,一点反悔的表情都没有。我那时候觉得应该真的打她的。打了她,她从此以后,在她那里,或许就代表着我原谅了她的过去。但是我马上想起了那个签 辞:血光之灾!难道我娶了她,她会克夫?!这时候她已经开始穿衣服。
  她下了地,我呆呆地看着她。我知道,她很快就会离去。如果我真的舍不得她,我就该下定决心,马上扑过去甩她十耳光,即使这么做很不人道。但是我 还在犹豫着。那一刻,犹豫让我心如刀割。现在想来,这种犹豫是我性格中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尤其是面临必须做出决断的时候,我会愈发地拿不定主意。我看着 她仰着头,步履坚定地迈向门边,我想说一句话挽留的话,但是怎么也说不出口,那一刻,我好象被魔魇控制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离去。等她的身影滑出去,门轻 轻地关上后,我颓然地倒在床上,感觉心在流血。我知道,我和美丽的白雪的一切,就此结束了。
  夜间,我梦见一条白蛇,爬进我的怀里,变成了一个美女,和我做爱,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遗精了。
  第二天,我心里空落落的。在音乐茶座外守候了一天,都不见出来。直到夜间,还没有她的影子。到晚上十点钟,我冲进音乐茶座,我问老板娘:白雪 呢?老板娘说:她不干了,回老家了。我走了出去,在大街上晃着身子。心里无限后悔。我的白雪。其实,我是爱你的。可我一辈子都没打过人啊,更不用说是女人 了。在北方小城凄冷的夜里,我把同样凄冷的眼泪,打在了狭窄的街道上。
       并且从那儿之后,我再也不摆摊算卦。所谓的宝剑出鞘,所谓的血光之灾,都是自己吓自己。一个月后,我去了趟四川,我发现四川比我想像的还要 在,找到白雪是件绝无可能的事。于是我只好回到了江南故乡,终日过着借酒浇愁的日子。并且二十二岁的那场畸恋,竟成了我前半生的最后一场情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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